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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想大声说爱你(好想大声说爱你)

好想大声说爱你

本文系杂志社约稿改编,选自《音乐往事》

星期日下雨,我无处可去,熟悉的城市可以联系的人所剩无几,循着少年时代一起唱歌跳舞的小伙伴发来的地址,打车到他开办的某一间音乐教室,就在静谧小路转弯的位置,一下车就听到琴音,没有任何喧哗,偶尔行人经过白色的玻璃琴房。我推门走进去,宽敞而紧凑的培训学校,在阴雨天显得明亮而轻松。教室左边是钢琴房,右边是楼梯,上层放着各种各样的吉他,下层有孩子在练习架子鼓,我问门口小姑娘:梁大娃在吗?
姑娘指了指里屋,我往里面走几步,走过练琴的少年,又走过练歌的房间,从背后看到梁大娃正在给学生拍手数节奏。他戴着灰黑格子花纹的贝雷帽,我敲了几下玻璃,他回头一见我,交代了学生几句话,马上就出来,说,走,我们去弹琴!他把正在练琴的几个学生吆到另一个房间,“起来,换位!”
学生站起来抱着琴谱,嬉皮笑脸地出去了,他们插科打诨,师徒之间完全没有紧张感,与我们当时习琴时的状态已完全不同。
我想到小时候每次去钢琴老师家都非常紧张,那时候俗称“还课”,顶多两次机会,还不了课就一直练,不努力的人,进度可想而知。
印象中有六个年头的暑假,我都很少出门玩耍,每天练琴七小时,巴哈、拜厄、车尔尼,这枯燥的过程培养着很多习惯,驯服着那颗猴子般狂放的心。坐不住的屁股、不够灵活的手、气急败坏的性格、三分钟热度的情感、缺乏坚韧的耐性……在这过程中考验一个人的坚决以及对选择的承担。从心动到枯燥,我逃避过,最终却依然爱着。在音乐的陪伴下,那四岁的琴童慢慢长大,耳朵里的音乐也不断变换,从古典到流行,再到痴迷摇滚的青春时代。
记得高一那年,大量音乐开始涌入我的生活,不管什么风格,我如饥似渴、不分好坏、来者不拒,就像一个新鲜夺目的世界,你越往里走,越看不到尽头,它明亮而璀璨,让人心花怒放。我开始听Nirvana,Queen,Metallica,Tori Amos,Pink Floyd,Rod Steward,小红莓,柠檬头……家里的书架上放着《灿烂涅槃》《摇滚圣经》《伤花怒放》,墙上贴满了海报,写满了歌词。
不久后,十七岁的姐姐与我们学校红领巾乐队的鼓手房七谈起了恋爱,我顺其自然和几个师姐,以及红领巾乐队的主唱大壮,吉他手颠子、朱哥,贝斯手海林,加上外校的梁大娃和刘翼一群人,越来越熟悉,到哪都在一起,这段生命中最重要的友谊圈,大概持续有六年之久,从高中,一直到大学结束。
红领巾乐队是当时我们学校唯一的校乐队,主唱大壮总是一副生命力无限的样子,抱着电吉他,站在高高的舞台上,眼里的光芒扫过全场,他最常唱的歌是那首《好想大声说爱你》,灌篮高手的主题曲。
那时候,我们的周末不是泡在某个人家里看排练,就是混迹于KTV一条街——可不是什么高级量贩,而是家庭作坊式的小包间,个体户开的,一小时十块钱,我们时常鬼吼到凌晨,什么都唱,并不在乎任何曲风,从那时候开始,我格外喜欢老歌。除了Carpenter,还中意那首《The greatest love of all》,以及邓丽君的《但愿人长久》,翻来覆去听不腻的张国荣、陈百强、Beyond、许冠杰……唱完后已过12点,街道安静下来,一群人沿着河边,边走边哼,就像有永远哼不腻的旋律,你一句我一句,没有谁唱得更好,没有谁更优秀,没有明天。
“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人比海里沙,勿用多牵挂,君可见漫天落霞,名利息间似雾化。”
我记得某个夜晚,走在路上唱到一半,一盏本来熄灭的路灯突然亮了,像星星一样。
那时候,我们对一些歌词似懂非懂。成长也许意味着,十年前以为听懂的某首歌,十年后才真的听懂了。初闻不识曲中意,再闻已是曲中人。
当年红领巾乐队学琴、练习、上台,都是大家共同进行的。刘翼说,他人生中第一次亲耳听到吉他的声音,是大壮和梁大娃在一起初学的时候,扫出来一个G和弦,那声音深深地刺激了他,有一种瞬间失重的感觉,整个人都呆住了。“当时我决定这辈子一定要学这门乐器……从此我脑子里就只有吉他,以及对吉他的幻想。”
其实仔细想想,当时两个初学者,和弦都按得不算很稳,大壮扫弦太用力,梁大娃用拨片也不是很顺手。但是声音一出来,已经足够了。
之后梁大娃一直不爱用拨片,他很喜欢指弹。玩过一段时间摇滚之后,有一次他对我说,其实吧,我最喜欢的还是流行音乐。
我这么多年依然记得他说这话的语气,如释重负。我们在理想中摸索,终会渐渐清晰自己真的想要什么。
然而,十几岁的确非常年轻,学业还在继续,总需要对前程有所交代。该过的关要过,该选的路要选。
有一次夜深人静之时,收到一首Mr Children的《くるみ》,MV的内容是一群中年人重新拾起少年时的梦想,虽然短暂一聚之后生活还是会继续,但是,放在心里的事物,是永远不会忘记的。我在被窝里哭着看完,那时候的眼泪真多啊。
红领巾乐队就这样像拳头一样握在一起,凝结成对音乐的一股热爱,不分彼此地相处了不长不短的时光,如今回头看,那段日子其实非常短暂,但是因为太投入而显得极其深刻,以至于好像过了十年之久。
很快,他们高三毕业,有人去了北京,有人去了重庆,大部分留在成都。那时候成都还不是网红城市,赵雷的《成都》还没诞生,小酒馆也没成为景点。听说刘翼的乐队也在小酒馆演出过,那时候的玉林西路,还只是一个酝酿梦想的地方。
还差一年半,就轮到我高考了。接近冬天的某个傍晚,我跟母亲认真谈了一次内心深处的想法,我说:“我要参加艺考,考电影学院。我数学不好,喜欢语文和音乐,电影是可以把文字和音乐结合在一起的东西。”
这就是我当初唯一的理由。不是“因为喜欢电影啊。”那为什么喜欢电影呢?电影可以把文字和音乐放在一起,充满情感,活灵活现。不管是片面理解,还是理想主义,人生的一次重大笃定,大概就是这一天。
当时我心里有十分喜爱的人,但那是一段近乎渺茫的感情,一切都在变化着,我们都很年轻,默默承受着某种茫然,前途未卜,所有的情感都下落不明。临近十八岁,将要出发去艺考之前,我坐在城市广场的长椅上听耳机,喧哗的闹市中,耳朵里却只有音乐,我记得那首歌是Kathryn williams的《I started a joke》,望着不远处的空地,缓慢呼吸,这一幕,是我对那个年纪的最后记忆。
大学期间,我对音乐依然没死心,跟随《音乐时空》《滚石》《北青周刊》的记者姐姐到处看演出、做采访、扒录音。记得十九岁出头,有时候一晚上转四个场,从东城区的MAO livehouse,到愚公移山,到好运街的白兔,最后再打车去海淀的D22。玩得太晚,回不去宿舍,只好住姐姐家,睡着前还在听她讲去日本见Chara的故事,就是岩井俊二电影《梦旅人》里的Chara,她有着猫一般的嗓子。睡去之后,迷糊中又醒来,看到她还坐在电脑前写稿件。真是疯狂啊,那时候我们都是铁打的身子。
2009年,我买了一把吉他,两个月后,在寄到北京的路上坏了,没有修好,我从此也未再打吉他的主意。大三开始,我老老实实学专业、找工作,更多的生命课题纷至沓来,我难以招架,经历了一次又一次暗夜,冲淡了我与音乐有关的练习。
那以后,我没有背着任何一个乐器走在路上。但与很多人一样,出门的时候,除了带手机、钥匙、钱包,还必须带耳机,仅此而已。与音乐的关系,只剩一种不由分说的包容。周围有疯玩班卓琴的艺术家,也有喜欢刘德华的外婆,只要有音乐存在,有人愿意为之歌唱,那就是美好的。
大学毕业之后,与红领巾乐队这个因为音乐而凝结的朋友圈逐渐瓦解。学生时代一起唱唱跳跳的小伙伴,从此分散在各个行业中。房七与姐姐分手多年,姐姐结婚生子,房七因为工作原因去了伊朗,海林做起了石英石生意,颠子当了吉他网课老师,刘翼做了IT,梁大娃开了餐饮店、火锅店,而后开了四家音乐培训学校。
梁大娃每次都叫我回家时记得去他的学校看看,而我常常匆匆来去,并没有机会拜访,就这么一年年拖延下去,这个冬天才见上面。
和梁大娃聊到一半,两个学生沮丧着脸走过来,他观察很敏锐,马上中断我们的谈话,问那十六七岁的孩子,怎么不高兴?
其中一个指了指另一个说:“有人说他没有弹琴的天赋,他还没想通”。梁大娃听了,气不打一处来:“我从小就被人说没天赋,说我学了这个又学那个,什么都没学通,但是我一直没停止在学,就是因为喜欢。你喜欢吗?你如果真喜欢,就有什么牌打什么牌,而不是一出生就手里一对2一对王一对尖4个K,有时候热爱就是天分啊!”
热爱就是天分,人时常会听进去很多外面的评价,却听不进、也不相信自己心里的声音。梁大娃绕来绕去,终于还是回到与音乐有关的工作中,稳稳站住,不打算回头了。
我从他那儿得知了每个人的近况,听了一圈,没有大壮。
“还有大壮呢?他的病好了吗?”我问。
“你不知道吗?大壮死了。去年一月就死了。”他看着我,轻轻说出那个锋利的字。“2018年我两个重要的朋友死了。”他翻出手机里大壮十几岁时坐在吉他边的照片。
记得当时,大壮是所有人中说话声音最大、最响亮、个头最高、成绩最好的,他总是热血沸腾,幽默而阳光,穿着帽衫,骑着赛车,聊得了数理化,造得出荤段子,走到哪里都带着微笑,他不喜欢麻烦别人,有什么事情都自己扛,却常常给朋友打气,是红领巾乐队的凝聚力。我几年前就知道大壮生病,却不知道他已经走了这么久。
“大壮死后,我们都开始重新思考自己想做的事。我觉得你也应该继续练琴。”他一边说,一边拨弄琴弦。
你们体验过在地上久坐后,突然站起来,双腿的麻木和疼痛吗,也许这就是生命。当你身体痒了一秒,疼了一秒或舒适了一秒,这就如同我们的生命啊,生命,只是一瞬间的感受,倏然而过,一秒钟与一生,又有多大的区别。不知道什么时候来,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过去。
他们经历了大壮从确诊、化疗、修养、转移、再化疗、修养、恶化、死亡、火化、下葬的过程。最后的骨头,用铲子拍碎。而这就是与我们一起长大的人。
大壮去世之前,每天疯狂地练琴,也许最后的时光中他唯一的精神支柱,就是吉他。每次他们去找大壮,他就会秀一段新练的曲子,笑容如同十几岁的时候。他当时一定在想,要是还能活下去,什么都不要在乎了,就好好弄音乐吧。
也许在一个人知道自己没有多少时间去珍惜自己心爱的事物之时,便会全身心投入到每一个具体的瞬间。他肯定独自经历过非常害怕的时刻,但是他知道自己还有一把琴。
我看到大壮留下的为数不多的几篇文章中写着:“那时候的我,喜欢坐在录音机面前,一遍又一遍地录歌。在录音机前面,永远只有一次机会去记录声音,没有NG,也没有修饰。”
一次过去,没有NG,没有修饰。如同我们每个人的这一生。
记得十几岁的时候,我与梁大娃有过一段对话:
“老师和家长都觉得是整天听歌看闲书害了我们,害我们成绩下降。”
“是这样吗?可又感觉是听歌看闲书在救我们。”
我们并没有得出好与不好的任何答案。但是对大壮来说,那曾经在他人眼里“害过”我们的事物——音乐和歌声,却一直陪伴到他生命的最后一刻。
当一个人健康的时候,也许我们会要求自己去完成那些世俗认为重要,但是其实对我们生命本质来说,并不那么重要的事情。赚钱名誉结婚生子,任何形式上的完成,也许都不是真正重要的。
人生的头等大事,是你是否真的去活过每一刻,真的做着对你来说重要的事,热烈地去推动、付出、去爱,不问前程。
音乐并未真正成为我的工作,也没有为我带来物质的财富。但它像海洋一般让年幼的惊惧拥有稳定,青春的荒蛮拥有生命,让我收获了珍贵的友谊和记忆。对我而言,音乐就像最初的恋情,它不会给你任何世俗的结果、任何形式的承诺,它对太多人来说,似乎自然到想不起去谈论,你只是偶尔打开它、哼唱它,它就像你的家乡,而你可以一次次回去。
四岁的琴童、教室的落地窗、钢琴老师的手、时钟般的节拍器、音符与强弱符号、音乐家的名字、整抽屉的磁带、打结的耳机线、有吉他的旧仓库、边走边唱的凌晨、听着耳机流泪的夜晚……随着大壮的死去,支离破碎的少年时代,散落于日常生活中的每一位老友。永恒的红领巾乐队,永恒的《好想大声说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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