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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是自由,不是绑架 | 沐木 · 郑在读诗 · 第8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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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我与你同岁
作者:沐木 | 大学教授
郑在读诗:沐木
儿子
今天是你的生日
而我,与你同岁
因为你
我才有了一个
响亮的名字——妈妈
因为你
我才有了一个
令人自豪的身份——母亲
还记得你出生时的模样
小小的拳头紧攥着
像个歌唱家一样大声哭喊
仿佛在向这个世界宣示你的到来
是你
让我明白一个生命
对另一个生命的意义
是你
给了我多少人生的
欢愉和生命的启迪
是你
让我得以享受
人间最大的自由
肆意挥洒我的爱
儿子
今天是你的生日
万里海疆,放飞了你的理想
也融化了我的思念
就托月亮姑娘吧
让她带着我的爱
越过山川
越过海洋
祝你平安、健康、快乐
愿你成为搏击长空的雄鹰
飞的更高、更远
?诗感
卢梭说:“教育就是成长。”而我的教育理念,就是永远与孩子共同成长。
爱的最高境界,是自由。爱情如此,母爱亦如此,大凡天下之大爱皆如此。
在这个世界,许多爱是以相聚为目的,唯有母爱是一种割舍离的渐行渐远。从出生的哺育,到精神的滋养和浇灌,孩子逐渐独立于世,我们也渐渐老去。这样的爱,不应该因为母亲的付出和辛苦,获得任何强制和绑架的理由。伟大的母爱,也正体现在尊重孩子的人格和自由。这大概也教育的本质。
——沐木
我更愿意将这首作品看作是,一位母亲写给孩子的一封信,送给孩子最用心的期许和祝愿。
如果说,是孩子赋予了女人作为母亲的身份,在这个意义上,妈妈与孩子的同岁,毫无违和。
一个生命,尚无意识的第一声啼哭,缔结了这个世界上最牢固的生命联系。从看到这个陌生的小家伙,到逐渐的情感链接;从最盛的祝福和期愿,到慢慢地让他飞远,直到在生命的进程中渐行渐远,每个为人父母者,似乎都有做不完的功课。
鲜活的生命,不应该沦为任何人的私属物品,这也许就是爱之自由地含义吧。
——洛然
?读诗嘉宾
沐木
沐木,本名是司莉,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律师、创业导师。
曾经梦想成为幼教老师的她,竟然做了十五年专职律师、十七年大学教师和十年的大学教育管理。也许是大学时代一次在河南人民广播电台诗歌朗诵的经历,在她的内心种下了一颗种子,她对声音表达有着敏锐的觉察力。
近年,她独创的《口语表达与形象塑造》课程深受学生喜爱,也由此爱上了声音表达,爱上了朗读。这似乎与律师或是法学教授的身份不太搭界。但在她看来,口语表达,不只是声音表达,而是凝结着她对律师、教师这两个以口语表达为主要形式的职业的热爱,也凝结着她对诗意生活的向往。
互动时间
没有一个人的爱,可以凌驾自由,除了你我心甘情愿,包括父母之于孩子。团聚的时刻,越来越近,让我们大胆表达爱,且不因此约束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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