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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控辍保学实施方案(重磅!义务教育和控辍保学又有新政策啦~(附方案))

小学控辍保学实施方案
距离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仅剩
580DAYS
2019.05.31

陇南市义务教育有保障冲刺清零行动
和控辍保学筛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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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脱贫攻坚重点领域固强补弱现场推进会精神,彻底解决我市义务教育学生失学辍学问题,提高保学质量,如期实现精准扶贫义务教育有保障目标任务,根据甘肃省《义务教育有保障冲刺清零行动方案》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筛查工作方案》,结合我市教育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清零目标。到2019年6月30日前,各县区现有存在和新增失学辍学学生全部劝返入校, 因重度残疾而不能上学的全面实现送教上门(因病休学的除外)。进一步加强动态监测和成效管控,清零目标完成后,如有新出现动态失学辍学现象,要确保做到“发现一个,及时劝返一个”,不断巩固清零行动成果。
(二)筛查目标。按照“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校不漏生”的筛查原则,通过县级自查、市级复查、省级抽查,开展横到边、纵到底、拉网式的筛查,各级理清手头数、发现未知数、挤出水分数,精准掌握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底数和失辍学底数,实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确保义务教育有保障。
全市未脱贫的武都区、文县、宕昌县、西和县、礼县、康县是清零和筛查工作重点,已脱贫的两当县、徽县、成县要以查漏补缺为主。
二、总体任务
2019年5月1日至6月30日,实施义务教育清零行动计划和控辍保学筛查工作:1.有失学辍学的县区要实现清零目标。2.摸清全市本地户籍(包括外来人口临时居住)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人口底数和失辍学学生底数。3.摸清全市本地户籍(包括外来人口临时居住)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适龄人口底数和失辍学学生底数。4.摸清劝返复学学生保学情况。5.摸清残疾儿童、重度残疾儿童的底数以及教育安置情况。6.摸清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需求。
三、阶段任务
(一)县级自查(5月31日前)
1.乡镇排查。由乡镇府牵头,以乡镇(学区)为单位,安排乡镇干部、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帮扶干部进村入户,依据公安部门提供的最新户籍信息,全面掌握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情况,逐一核查其就学情况。摸清核实本乡本镇适龄儿童少年底数,建立健全《适龄儿童少年及就学花名册》,统计本辖区适龄儿童失辍学学生底数,逐人建立台账、逐人劝返,并将排查结果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2.学校排查。由县区教育(教科)局牵头,以义务教育学校(学区)为单位,依据学籍系统和实际就读情况,各中小学校对实际在校学生与学籍注册学生进行比对,对未在校就读的学生列出清单。对于转学就读的,按学籍管理要求及时完善转学手续;对学籍接转手续尚在办理中的,联系家长或转学就读学校,及时收集这部分学生就读证明,并存档备查;对去向不明的,反馈至居住地(或户籍地)乡镇政府进行查找;对实际辍学的,配合乡镇政府开展劝返复学。学校负责建立健全《适龄儿童少年在校学生花名册》,将校内学生排查结果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3.系统排查。各县区政府成立由教育、公安、扶贫等部门组成的核查比对工作组,对学籍信息、户籍信息、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进行比对,排查和核实目前失辍学学生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失辍学学生。各县区依据学籍信息、户籍信息、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分别统计适龄儿童少年总数和在校就学学生总数;统计适龄儿童少年失辍学学生总数;统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总数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失辍学学生总数;统计劝返复学学生总数和保学人数;统计残疾儿童、重度残疾儿童的总数以及教育安置情况。各项统计数据必须以乡镇户籍核查、学校学籍核查、扶贫部门建档立卡贫困户核查的具体花名册为数据支撑,必须是经教育、公安、扶贫等部门组成的核查比对工作组的核查核实比对后的审定数据。
4.县级核定上报。由县区教育(教科)局对乡镇排查结果、学校排查结果、系统排查结果进行汇总、筛选、核实,形成全县筛查结果,经县级党政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教育局。
(二)县区互查(6月10日前)
结合县级自查情况,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教育局组织县区开展相互对调检查,检查组由县区扶贫办和教育局抽调专人组成。每县核查乡镇不少于5个;每个乡镇检查行政村不少于2个;每个村走访学生家庭不少于5户。互查结果于6月10日前经被检查县区党政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教育局。
(三)市级复查(6月20日前)
1.市上实地复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教育局抽调专门力量组成复查组,对各县市区上报的筛查结果进行实地复查,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2.市上审核上报。由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教育局根据复查情况形成市州筛查结果,经市级党政主要领导签字后报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教育厅。
(四)省级核查(6月30日前)
省教育厅对各地上报的失辍学学生筛查结果进行汇总整理,抽调专门力量组成核查组进行核查,检验各地数据有效性、真实性。在“甘肃教育”微信公众号设立“控辍保学”专栏,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失学、辍学情况的监督举报。同时,省委整改办和省扶贫办将组织开展重点抽查。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各县区要按照省、市有关做好控辍保学工作通知要求,全面落实任务清零、信息筛查目标和阶段任务,进一步靠实各项工作责任,落实任务到部门、乡镇(村)、学校(学区)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员、第一书记等,加大失学辍学学生劝返工作力度,完善市、县、乡、校、户五级工作台账,坚决杜绝因家庭经济困难、办学条件保障不到位等原因而导致的失学辍学现象发生,确保按时完成控辍保学任务。
1.建立乡镇、驻村帮扶工作队定期寻访制度。广泛动员乡镇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等帮扶力量,以行政乡镇(村)区划为范围,全面落实帮扶工作队定期寻访制度,预防和阻止新的辍学情况发生,全力巩固已有保学成果。帮扶工作队成员要对所帮扶村建档立卡户适龄人口上学情况定期家访,原则上一月不少于一次,随时关注和了解其学习情况,通过谈心鼓励、心理沟通等方式,有效帮助解决学习问题。
2.建立学校(学区)保学帮教制度。全市各学校(学区)以2019年春季开学为起点,以本学校(学区)服务半径为范围,以本服务范围内已辍学、劝返、返后在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区域内可能出现动态失学辍学学生为对象,建立范围内教职工结对帮扶保教制度,由学校教职工结对落实盯人式帮教保学。主要帮教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扶贫政策宣传,对学生和其监护人的思想教育,对学生进行的励志教育和心理疏导,帮助其解决学习困难等方面。
3.完善教育行政部门明查暗访制度。市教育局将以科室和分管领导为主体,分县区定期、不定期的开展明查暗访,每学期原则上不少于2次。县区教育(教科)局也要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学校(学区)明查暗访工作,原则上应每月不少于1次。明查工作主要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资料等,查看县区、学校(学区)对控辍保学措施和义务教育保障政策的落实等情况;暗访工作对象以户、村、校为单位随机确定,通过采取进村入户、查阅资料台账、核对人口信息等方式进行,重点了解适龄人口辍学和保学工作情况。对于明查和暗访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将在工作结束后汇总成责任清单,并通报至各县区教育(教科)局限期整改,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工作组将在以后工作中随时进行复核。
4.完善学校(学区)考勤报告制度。义务教育各学校要进一步强化学生考勤工作,班主任要每天点名进行考勤,凡无故不到校的学生,班主任要在当天联系学生家长问清原因。班主任如果初步确定学生疑似辍学,要在学生未到校的1个工作日内将学生名单和疑似辍学原因向学校予以报告,报告时要做好疑似辍学信息台账,以便学校及时组织开展劝返工作。学校要告知学生所在村、社区组织,2天未到校的报告当地乡镇府和主管的县区教育(教科)局。各县区教育(教科)局要全面落实控辍保学工作情况和考勤情况周报告和月报告制度,市教育局将对全市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定期通报。
5.完善分级保学劝返制度。各县区要严格落实教育部《禁止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若干规定》和省、市脱贫攻坚行动和冲刺清零行动工作要求,通过进一步完善分级保学劝返工作制度,切实加大失学辍学学生劝返工作力度,确保“一个不能少,一个不能落”。学校层面:学校(学区)要根据班主任报告的疑似辍学情况,及时研究部署和安排专人联系学生家长进行劝返入学,决不能拖延劝返入校工作,必要时可带领教师进村入户上门劝返。如果学校在班主任报告的2个工作日内经劝返未果的,可向当地乡镇政府和县区教育部门报告情况。乡镇层面:各县区教育部门和乡镇政府要在学校报告学生辍学情况的3个工作日之内联合完成劝返工作。本乡本镇的辍学学生由当地乡镇政府进行劝返。县内外乡外镇的辍学学生,所在学校向县教育局汇报后,由县教育局协调学生户籍所在乡镇政府进行劝返。户籍在县外的辍学学生,所在学校向县教育局汇报后,由就读县区教育局协调学生户籍所在县区教育局进行劝返。在5个工作日之内,通过学校、教育局和乡镇政府多次劝而未返的,可由乡镇政府协调公安、司法等部门对辍学学生监护人采取法律手段,强制其孩子接受义务教育。
(二)科学合理分类保学。各县区教育局要对劝返复学学生的就学需求进行摸底,全面准确掌握其教育需求,组织开展入学前学业水平测试、研判,综合考虑学生辍学时间、学业水平、年龄层次、家长和学生意愿进行插班就读和单独编班。
1.对年龄在16周岁以下、辍学时间较短,经测试、研判能完成义务教育的学生,就近安排到学校插班就读,确定专人帮扶,确保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2.对年龄处于13至16周岁且辍学时间较长,经测试、研判不能插班的学生,单独编班,单独组织教学。要加大区域内统筹力度,区域内需要单独编班人数较少的地方,通过在寄宿制学校集中就学的方式解决。
3.对年龄超过16周岁,如其愿意接受义务教育,安排其接受义务教育;如其不愿意接受义务教育,积极动员其到中职学校接受职业教育或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未完成扫盲的纳入扫盲教育。
(三)有效提高保学质量。各县区教育局要配备劝返复学学生所需教材、桌椅等教学资源和设施设备,配备专任教师及教学辅助人员,配备保障学生安全与健康的基本设施和设备,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等相关要求,为复学学生创造安定有序、和谐融洽、充满活力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1.接收插班就读学生的学校要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确保国家课程全面实施,不得降低教学要求,不得加快教学进度。定期开展教学质量分析,研究复学学生的学习兴趣、动机和个别化学习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提高教学有效性。不得歧视复学学生,对学习困难学生建立健全学习帮扶制度,防止复学学生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再次辍学。
2.接收单独编班学生的学校要在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框架内,制定符合复学学生特点的教育培养方案,优化国家课程与地方课程的校本化实施,根据学生学业水平制定专门教学计划,创新教学形式,增强课程的灵活性和实用性。要根据学生发展需求和区域资源条件,开发实施校本课程,因地制宜建立学生艺术社团或兴趣小组,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要求。加强升国旗仪式、学生集会、两操、纪律、卫生、礼仪等行为习惯教育,促进班风班貌积极向上。
3.接收插班就读学生的学校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教材、教学及教辅管理的相关规定,使用省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中心针对单独编班学生编写的教师教学指导用书。各县编写的教师教学指导用书要报省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中心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
4.单独编班的学校要制定符合复学学生特点的考试方式和评价办法,强化对复学学生的发展性评价、多元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严禁公布学生的成绩及排名。县区教育局结合接收复学学生学校的特殊性,制定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评价考核制度,把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发展性评价作为考核学校教育工作和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四)依法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得擅自决定其是否接受义务教育及具体方式,应当向县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县区教育局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能力进行评估,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工作的通知》,根据评估结果就近安排随班就读、送特教学校就读、开展送教上门。同时,根据《陇南市教育局陇南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联合开展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数据核查比对的紧急通知》要求,联合残联开展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数据核查比对工作,妥善安置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
(五)依法依规落实控辍保学主体责任。各县区教育局和乡镇政府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主体责任。在控辍保学工作上,要落实县级政府的主体责任,明确“控辍”的责任在各级政府,“保学”的责任在教育部门和学校,按照“严控增量、消化存量、提高质量”的要求,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按期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的目标。
五、工作要求
(一)靠实工作责任。各县区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要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履行工作主体责任,认真制定核查专项工作方案,成立由政府牵头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作小组,夯实相关单位、乡镇人民政府、村(居)委会、中小学校工作职责。市级根据县级核查结果,进行逐县复查。省级根据市级复查结果,选择重点地区抽查。省、市、县、乡镇、学校根据筛查结果,建立五级工作台账。
(二)严格时限要求。要紧盯工作时间节点要求,倒排工作计划,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期啃下控辍保学的“硬骨头”,具备条件的地区要尽量提前完成任务。任务已经完成和无清零任务的地区,要继续严把源头关,加强动态监测和成效管控,对新增失学辍学现象切实做到“发现一个劝返一个”,巩固工作成果。
(三)强化分类指导。对发现因户籍管理、学籍管理、延缓入学、超龄离校、失踪失联、出国等原因造成的非真实失辍学数据,依据实际情况予以核减,相关管理问题由县区政府依据现行政策法规妥善解决。对经确认为失学辍学的适龄儿童,要详细了解原因,逐一建档,作为劝返复学的基本依据。对户口和实际年龄不一致的,由公安部门进行确认后,乡镇、学校、家长、学生协商确定接受教育方式,纳入台账管理。对没有户口的失辍学适龄儿童少年,由公安部门按规定解决其户籍问题,并纳入台账管理。对失踪失联的,由公安部门界定,从严掌握。
(四)加强统筹协调。各级要调度和动态掌握各地工作情况,及时跟踪工作进展,确保数据信息准确。相关部门要积极协调沟通,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形成推进工作的合力,确保按规定时限完成任务。各县区要在已有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摸清、核实两类学校建设需求,于6月30日前完成项目建设规划编制。
(五)严肃追究责任。对各县区工作落实中出现或是暗访抽查发现的推诿扯皮、散漫敷衍和劝返工作不力,保学帮教制度、定期寻访制度、控辍保学报告制度等措施落实不到位,统计数据造假和数据筛查比对错误率高,保学保教措施不力和保学质量不高等问题的,市上将追究县区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其评价结果也将纳入年度考核目标任务。对年度控辍保学工作成效显著,保学保教高的县区,市上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表彰。
监制:刘贵祥 ? ? ? ? 审核:田玉云
编辑:焦海娟 ? ? ? ? 来源: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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