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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不争是最大的争(争是不争的最高境界)

网友提问:

不争之争,不为之为,如何理解最逼近高处境界?

优质回答:

不争之争,不为之为是道家的一种很高的境界。

老子说:”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这句话出自《道德经》第二十二章。意思是说,只有处事不争,才无人能与之争。

“无为而无不为”出自老子《道德经》第三十七章“道常无为而无不为”。说的是人要遵循自然之理,顺应自然的运行,不必去干预自然的运行,不做不必的事,但也必须去做你遵循自然逻辑该做的事(无不为)。

庄子讲“呆若木鸡”的故事,说明一只斗鸡,经过专门人才按一定规律的训练之后,这只鸡大智若愚,神形气定,其它鸡见到这只木头鸡,不敢来斗,都逃跑了,这只鸡就赢了,而且斗都不要斗,争都不必去争,它就是第一了。

达到这种境界的人很多,他们不与世俗争功名利禄,而是专心致志地研究对人类更有意义的东西。比如,当老子写下《道德经》之时,已是天下第一了,他不与人争,但天下没有人能与他争高下了。佛教的释迦牟尼,当他在菩提树下悟道之时,天下人也没有人能和他争了。当牛顿在苹果树底下,被苹果砸到头之时,他悟出万有引力定律,推到出力学原理之后,就没有人能和他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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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道的统治者在境界上与百姓完全脱离接触,挫锐解纷和光同尘,之于百姓是不知有之的。圣人对于百姓来说是不可得而亲,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贵,不可得而贱;所以争无可争、为无可为。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百姓得以自化、自正、自富、自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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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争之争,“不争”也是争的一种形式。指顺规律顺大势而做到争其必然。“不为”也是为的一种形式。指运用规律用智用策。我蓄势以待,静观其变。此两种皆辩证法唯“力”之论,“力”有反圆,前面加不,反而“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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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争,不是正面的就事直接的竞争,而是在更为深广的范围内从整体上根本上认识把握事物,从而取得无可替代的竞争优势。通俗地说,通过全面提升自己,让对方相对地失去竞争能力,看——他跳到最高处都看不到你脚后跟,他咋跟你比高低嘛?这应是竞争的更高形式。此情形下,如有相当的“心劲”做支撑,我认为,这应是竞争的高的境界:胜是自然而然的结果,并且,整个过程中会呈现出“提高——提高——再提高……”的良性循环。

善于“不争之争”,必谙“不为之为”。

让我们不遗余力地去“学”而极大地提升自己以引导带动更多地人去提升自己吧。“不争不为”拥抱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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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爭之爭,物競天擇。

不為之為,潤物無聲。

争,殺伐攻敵,下。不爭,自強補缺。

為,周詳鋪施而為,中。不為,改變環境條件使事之所向自然而然不偏離在軌中。(說易,不為比為更難,只是看似自然實不然,好處的鞏固長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