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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引进人才若干规定(大连市引进人才政策)

大连市引进人才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做好我市引进人才落户工作,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大连市引进人才若干规定〉的决定》(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113号)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11]46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我市行政区域内引进人才落户按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的引进人才,是指从我市以外引进的具有一定知识或技能适应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

第四条 我市新区各类人才落户主城区、新市区适用本规定。

第五条 本规定所称的主城区是指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高新园区;新市区是指金州新区、普湾新区和保税区;新区是指由长兴岛、瓦房店组成的渤海区域,由庄河、花园口、长海组成的黄海区域及普兰店市。

第六条 市及各区市县公安(分)局是同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引进人才落户主管部门,各级组织、人社、教育等部门在引进人才工作中应执行本规定。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dl.gov.cn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主要提供人力资源、社保、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考试信息等。

大连市环境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环境保护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市及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保护工作。

  市、有关区和(市)县海洋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海洋环境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工作。

第四条 环境保护工作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谁污染谁治理、谁利用谁补偿的原则。

第五条 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开展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依法保障环境保护所需资金投入,鼓励发展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支持环境保护经济、技术与示范工程的推广应用,推动环境保护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并把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第六条 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属于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对生态环境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前,应当征求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意见。

第七条 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制定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八条 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参与环境保护,对在保护和改善环境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九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损害环境的单位和个人,以及监督管理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进行监督和检举。

大连市城乡规划条例?

第一条 为了科学制定城乡规划,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结合大连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大连市是直管市吗?

答:大连不是直辖市,是辽宁省的第二大城市,大连是著名的滨海城市,城市风格浪漫,环境优美,中山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西港区为大连的主城区,星海广场,东港水城,棒棰岛,是市区比较著名的景点。旅顺口区,金石滩也是外地游客的必去打卡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