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知识

员工宿舍的管理制度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及卫生标准

员工宿舍的管理制度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范例一   为了加强员工宿舍管理,保障全体员工的正常工作和休息,建立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宿舍管理制度。   一、1、严格执行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酒店全体员工的共同利益。   2、宿舍实行定置管理,员工服从酒店统一安排,实行统一编号,对号安排床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对换住房和床位,不得擅自拆离床位,违者每次扣5元。   二、全体员工进入宿舍区应做到:   1、不影响他人休息,上下楼梯脚步轻。   2、不准大声喧哗、吵闹。   三、宿舍卫生管理制度:(管理层将不定期抽查,凡有不符合以下各项要求的寝室均做扣10元处理):   1、保持宿舍的内务卫生干净, 各宿舍内应该做到窗明镜亮,被褥叠放整齐,桌椅摆放整齐,各种用具摆放整齐;   2、保持各宿舍墙面原有面貌,严禁乱贴乱划乱钉;   3、地面无纸屑、果皮、瓜壳等杂物,保持地面光亮。   4、垃圾、纸屑扔到指定的垃圾筐内。   5、换洗衣服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摆放整齐。衣服、被褥在规定位置晾晒。   四、不准往走廊和窗户外倒水或扔东西,发现一次扣5元。   五、保持公共卫生间和各公共区域的清洁,不准乱扔卫生纸、塑料袋、旧牙膏等杂物,以免堵塞下水管。违者每次扣15元,并支付疏通下水管的费用。   六、未经允许不得在外住宿;   酒店将按员工的休、请假情况不定期检查员工的归寝情况。   七、所有员工必须在23:00之前归寝(正常上晚班除外),未经休、请假回家,又未及时归寝者,发现一次扣10元处理,重犯者作待岗直至开除处理。特殊情况需及时向寝室长或管理层请假,未经批准而未及时归寝者每次扣5元。   八、宿舍禁止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违者每次扣10元并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给予辞退、开除处理或移送公安机关。   九、会客管理制度:   1、酒店男女宿舍不得互访,违者每次扣5元。   2、未经允许不得留宿外来人员,父母、兄妹等直系亲属来探望,确需留宿者应提前向经理报告,经批准后方可留宿。留宿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二天。   十、爱护公共财物,节约用水用电。   1、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及使用电炉,未经批准不得使用300W以上的电器设施,违者每次扣10元,并没收设备。   2、故意损坏公共门锁、桌椅等设施照价赔偿并扣10元处理,性质恶劣或屡教不改者作除名处理。   3、寝室应做到人走灯熄、熄灯就寝,随手关灯。   4、随手关好水笼头和电器开关。   5、23:30时后员工娱乐室停止一切活动,违者每次10元处理。   十一、严禁乱拿乱翻同事的物品,不准私拿他人物品,更不得乱翻他人箱包,偷看他人书信、日记,违者每次扣30元,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十三、自己的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及时报总经理配合公安机关处理。   十四、室内不得使用和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十五、积极主动全员搞好宿舍防火工作,宿舍内禁使用明火,发现火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迅速报告处理,以免引起火灾事故,造成损失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十六、团结友爱,和睦相处。   1、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   2、讲文明风格、不准骂人、吵架,违者进行严肃处理。   3、宿舍严禁打架、斗殴及酗酒,违者每次扣30元直至辞退,造成伤害的,一切费用由肇事者自理并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七、宿舍钥匙由酒店办公室统筹管理、分配、复制,其他人员非经同意不得复制,违者每次扣10元。   十八、本制度解释权属御粥坊,修订权属总经理办公会。   (宿舍每间寝室设寝室长一名,其职责如下:   1、总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清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门户等;   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   3、检查本寝室员工的归寝情况。   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主管及亲友并送医院。)   十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实行   我已仔细阅读并理解御粥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宿舍管理制度,并同意且认真遵守。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范例二   为了搞好员工宿舍,加强治安,保障员工有一个清洁、舒适、安静、秩序良好的住宿环境,特规定如下:   ⑴ 入职员工由人事部统一安排房间、床位,凭人事部签发的住宿单到员工宿舍入住.   ⑵ 离职人员必须在离职3天之内搬离宿舍,由舍监收回钥匙并开退宿证明后,再到人事部办理手续.   ⑶ 已入住员工退宿须提前3天到人事部注销,否则按在住员工一样交纳各种杂费(水电).   ⑷ 未经人事部同意住宿员工不准私自调房、调床.   ⑸ 公司员工若提供钥匙及私配给非公司人员者,除取消其住宿资格外,另罚款处理,若哟失窃,并追究其责任.   ⑹ 员工宿舍范围内若遇到非公司员工有义务询问其情况,以防盗贼混入宿舍内.   ⑺ 各员工应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宿舍安全,搞好室内外卫生,按值日表轮流打扫卫生,以保持宿舍卫生   ⑻ 严禁将垃圾等杂物投入下水道、厕所内和抛出窗外.   ⑼ 自觉爱护宿舍的一切设施及房屋结构布局,不准擅自改动或拆卸,若有损坏照价赔偿,并追究责任.   ⑽ 员工物品摆放整齐,不乱摆乱放,不占用人行道,不许将物品摆放在空床位上,以防损坏床板.员工严禁在宿舍内吸烟,违者罚款处理.   ⑾ 爱护公物、节约能源,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不浪费水电,注意白色污染和环境保护.   ⑿ 严禁将公司物品带回宿舍使用,公司将随时抽查员工床铺、衣箱等物件,若出现公司物品,罚款处理.重者将无薪解雇.   ⒀ 来访人员要事先登记、并抵押有效证件,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员工宿舍.被访员工上班后,来访人员不得在宿舍逗留,违者视其情节罚款处理.   ⒁ 员工宿舍严禁留宿外来人员,严禁男女混居,晚0:00后外来人员必须离开宿舍.男女员工禁止窜房,违者罚款处理.   ⒂ 为保证员工的正常休息,晚0:00后,白天14:00以前,宿舍谢绝会客.特殊情况,经宿舍管理员同意后,在宿舍外接待.   ⒃ 为保证员工正常休息,夜0:00以后到白天14:00以前,严禁在宿舍进行任何形式的娱乐活动;杜绝色情活动及吸毒品的违法行为,违者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⒄ 宿舍严禁以任何形式聚众赌博,违者没手赌具、赌资并罚款500元,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⒅ 未经同意不得私用别人物品、以免造成误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偷盗他人财务之行为,将受到开除并交公安机关.   ⒆ 将社会公德,宿舍里不准大放收录机,出门关门应轻声,上下楼梯不准大声喧哗.若有同楼的人员投诉,将取消其住宿资格,严重者将无薪解雇.   ⒇ 保持高度防火意识不准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高功率电器,宿舍内禁止煮饭,不准用电炉、电热器,并做到人走灯灭、风扇停,注意节约用水,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通知管理人员.   火警: 119 匪警电话: 110 急救电话: 120   3. 员工宿舍消防管理制度.   ⑴ 严禁在宿舍各出口堆放杂物,保障通道畅通.   ⑵ 人人知道消防灭火器的位置,严禁随意挪放.   ⑶ 人人知道公司疏散流程,最低限度可做到自救.   ⑷ 严禁宿舍员工私拉电线插座及使用电饭锅、电炒锅、电热水等电器,一面引起电线短路失火.   ⑸ 严禁宿舍员工做饭,并使用明火照明.   ⑹ 人人做到人走灯关.   ⑺ 工程部定期维修、保养宿舍电源开关设备.   ⑻ 宿舍管理人员每隔3小时,查看一次宿舍情况.

延伸阅读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酒店员工集体宿舍规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加强员工宿舍管理,为员工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有序的住宿环境。

第二条 寝室长职责

1.每间寝室设立寝室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寝室长每月2日前,须核对本宿舍住宿人员及宿舍内的所有餐厅财产报宿管员,再由宿管员报餐厅办公室。

3.每月制定本宿舍的卫生值日表。

4.寝室长有义务向酒楼办公室及时汇报寝室内发生的异常情况,否则视情节轻重,对寝室长进行过失处理。

第三条 作息时间

1.员工晚上外出必须在24:00之前归宿,如不能按时回宿舍者,应以请假条 的形式报宿管员请假,每月每人不能超过3次。如超过1次,宿管员有权对违纪者处以50元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归宿的,须由部门最高主管填写夜归证明单。如没有按时归宿,且无夜归证明单或未向宿管员以书面形式请假的,也将予以50元,次的罚款。

2.22:00以后禁止在寝室内接待外来人员,禁止留宿外来人员,凡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者,每次罚款100元,连续两次者则取消住宿资格。如寝室长未对其明确指出或劝阻,则予以过失处理。如外来人员留宿期间造成公物损坏、财物丢失等,将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第四条 卫生制度

1.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2.每位员工必须按照寝室长安排的卫生值日表按时打扫寝室卫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纪处理。

4.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10元,次。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5.凡在检查中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寝室,该寝室长将受到过失处理,如有明确责任者,则同时给予该责任者相应的处分。

第五条 水、电管理

1.所有寝室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工程部电工安装、维修,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违者予以100元,次的罚款。

2.入住员工必须注意节电、节水,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违者将对责任人进行罚款,如查不出责任人,则对所在房间人员处以50元,人的处罚。

3.不得使用电炉等大功率家用电器。

4.不得私自乱接电线插座。

5.要保持高度的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门。

6.如发现使用禁止使用之电器,则处以50元/次的罚款。

7.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以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第六条 物品摆放规定

1.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洁、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禁止在宿舍内墙面乱刻、乱画、乱钉,违者对责任人予以10元,次的处罚。

2.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统一放置于靠窗户的方向,枕头置于床的另一头,床单平整,其他床上用品摆放有序。

3.被套、床单须经常清洗,保证干净无异味。

4.鞋子有序摆放于床下,鞋内勿放置袜子,并保证其干净无异味。

5.面盆、水桶置于各自床下,并置面盆于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书籍等杂物摆放整齐,桌面干净无水迹。

7.衣物、毛巾挂放在两床间的横杆上,灯架上严禁悬挂任何衣服、饰品等杂物。

8.垃圾置于桶(袋)内,并由当值人员每天处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规定摆放外,每位员工都必须爱护,如属自然损坏,寝室长要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门,如属人为破坏,除照价赔偿外,罚款20元,次。

以上资料是个人参考中国吃网餐饮资料库的,想要了解更清楚的,可以到里面查看相关内容。

员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有哪些

  范文,供你参考: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宿舍所有人员必须做好用电、防火为重点的安全工作,所有住宿人员(含外聘及外来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并服从HRM部的统一管理和安排。  根据《消防法》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宿舍主管部门对宿舍的安全负责,各住宿人员为第一责任人。  禁止破坏供电、消防、防雷设备和设施。非紧急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消防设施堵塞、损毁、挪动、试用或挪为它用。  各住宿人员必须保证楼道畅通无阻,禁止在楼道内堆放杂物,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害大家安全的物品。  各住宿人员要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现着火,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火警电话119,报警时须讲明着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并及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  1.禁止在宿舍吸烟、生火、玩火、焚烧物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点燃蜡烛及蚊香等需有人在场,用不燃物支垫,并远离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2.禁止携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剧毒以及有腐蚀性、传染性等妨碍公共安全和卫生的危险物品。  3.宿舍内安全用电,严防火灾。禁止烧煮、烹饪等。  4.禁止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安装插座。除电脑和电吹风(限800W以下)外,其他大功率电器一律不准使用,使用电脑的人员需至HRM部登记,并得到允许后方可使用。  4.禁止用其他任何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禁止私自拆卸水暖设备、电气设施,私自修理供电设施。  5.禁止在蚊帐内点烛设灯看书。  6.禁止将插座、电器等带电体放于床上、从席子里下穿过或与可燃物连接(例如电扇放在床内吹风)。  7.禁止在电线灯头、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搭挂衣物或烘烤物品。  8.人员离室锁门时,务必检查并关闭窗户及电灯、电扇、电脑、充电器等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  9.禁止在宿舍内聚众赌博、酗酒、扔摔酒瓶、故意起哄、打架斗殴、吸毒、色情等一切影响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不正当行为。  10.禁止攀爬及破坏门窗、阳台、防护网。禁止站在窗台或活动物体上收晒衣服,以免造成危险。  11.禁止任何人携带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凶器进入宿舍,个人携带的管制刀具(《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请主动上交保卫,若查到将至少给予警告处分。  对于上述违反行为,如在宿舍内被发现,但无人主动承认且无法查明,则视为全宿舍共同违规。并结合产生后果的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以及赔偿造成的损失。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怎么写呀

一、住宿员工应当服从行政人事部及宿舍长的管理与监督;

二、宿舍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三、宿舍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四、宿舍不得留宿亲友,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与员工关系及出入时间;

五、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

六、不得在墙壁、橱柜、门窗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七、废物、垃圾等集中倾倒于指定场所;

八、宿舍卫生,住宿员工轮流负责打扫;九、节约用水、用电,人去灯灭;

以上条款,如有违反,人事行政部可视情节轻重给予5-30元罚款。

宿舍管理制度~十不

寝室管理十不准?

1、上课时间不准在寝室逗留,课间有事需有班主任批准方可进入寝室。?

2、不准随意点燃物品、不抽烟、不喝酒。不得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危险物品(刀具)等带入寝室。?

3、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任何电器、经发现没收其物品。 ?

4、不准带不住校学生或社会闲杂人员私自留宿,发现安全问题及时上报寝室管理员或值班老师。?

5、男生不准进入女生寝室,女生不准进入男生寝室。?

6、寝室内设施不准私自挪用、拆卸,不得随意刻画、涂写、张贴。 ?

7、不准将贵重物品或现金放入寝室,否则丢失后果自负。离开时要关闭灯、水管、门窗。?

8、不准破坏公物。床、书桌、凳子、灯具、开关、门窗、玻璃、水箱等物品若属人为破坏,由当事人赔偿;如果属于恶意破坏要加倍赔偿;若责任人无法落实,由同寝室或该楼层人员平均承担。 ?

9、不请假不准夜不归宿。如发现一次取消住宿资格。如有事需向班主任或值班人员请假。?

10、按时打扫卫生,如果发现连续三次未打扫寝室卫生,劝其退宿。

寝室管理条例

为了给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住宿环境,维护学生宿舍的良好秩序,保护公共财产和学生

生命财产安全,制定学生宿舍管理条例。

1、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学生不得私自调整宿舍,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必须

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生处批准同意后予以调整;

2、不准在学生宿舍私自留宿他人;

3、学生宿舍内务,由学生自己整理,学生有责任、有义务把自己所居住的 宿舍建成文明

宿舍;学校将定期检查,检查内务不合格的将在定期内改正。

4、 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生活的地方,住宿学生应自觉维护学生宿舍秩序,任何人不准在

楼道、室内大声喧哗,更不准在宿舍区打架斗殴等;

5、住宿学生应遵守公寓管理人员的劳动,服从公寓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对公寓管理人员

无礼谩骂,甚至伤害,否则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住宿学生如对公寓管理人员有意见可向

学校反映。

6、住宿学生必须自觉维护宿舍楼水、电、床、桌、门、窗、疏散标志等公用设施和消防设

施的正常使用,若发现有故障,应及时到值班室报修。不得人为拆卸、损坏公用设施、设备,

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若是恶意破坏,则进行加倍赔偿;

7、 不准在墙壁、门窗、床铺上乱钉钉子,乱贴图画;

8、 每个宿舍选宿舍长一人,负责安排值日生打扫室内卫生;

9、 宿舍每天应按时清扫,不留死角。清扫的垃圾要倒入垃圾桶,不准堆放在楼道内。不

准从窗户口向外倒垃圾、仍玻璃瓶、丢纸屑、泼污水,不准在楼道内停放自行车,燃烧废纸。

10 物品整齐摆放,以整齐、整洁、干净为标准。

11、男生宿舍厕所由值日宿舍清理。

12、住宿学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房间钥匙轻易不要交给他人、不得放在门框上;

13、住宿学生要有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的“三防”意识,如发现有可疑人或事以及不

安全因素、事故等应区别情况予以制止或迅速报告学校值班人员;

14、按时作息,住宿学生应在熄灯前回到宿舍内。影响他人休息不听劝阻者,可以视其情

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情节严重,坚持不改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15、各学区夜间值班人员准时到位;有事自行调换,不得脱岗。在学生宿舍楼内和室内,

禁止下列活动和行为:

(1、 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服从管理的行为;

(2、 经商活动及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行为;

(3、 未经同意动用他人物品或偷盗行为;

(4、 未经学校批准留宿他人的行为;

(5、 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及传播、观看淫秽书刊或音像等行为;

(6、 使用明火(火柴、打火机、蜡烛等)的行为;

(7、 利用各种炉具、加热器做饭、烧水等行为;

(8、 私自移动、拆卸电源线、插座、电灯等行为;

(9、 大音量开放音响设备、大声唱歌、大声喧哗、跳舞、喝酒抽酒、打架、斗殴等行为;

(10、 各种原因造成跑水、影响自己及别人;造成厕所赌塞。

(11、 影响室内卫生和文明宿舍建设,违反校规校纪的其它行为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十条

第一条 为增强员工入住宿舍安全意识,保障人身及财产的安全,节约能源,正确使用电器设备,防止发生种类安全事故。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二章 管理要求

  第二条 所有入住员工必须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人走时要切断一切正在使用中的电器设备,关闭灯具,禁止使用热得快、电褥毯、电炉子、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违者将按酒店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第三条 禁止将电源插座放在床铺上,以免发生电源过热起火,违者将给予50元致100元以上的罚款;请使用酒店配发的电源插座,不得使用伪劣电源产品。

  第四条 严禁员工室内烧煮、烹饪食品,禁止私自拉接电线及装接电器,不得使用或存危险及违禁物品,违者没收并按酒店规章制度处理,造成事故者,追究其责任。

  第五条 禁止在床位上抽烟,违者将给予当事人200元以上的罚款。不在规定区域内吸烟的给予30元的罚款。严禁向窗外或通道上扔杂物、垃圾、烟头等其它物品以免发生伤人事故;

  第六条 禁止在宿舍区城内燃放烟花爆竹, 严禁在宿舍内酗酒闹事、赌博、偷东西、打架及做有伤风化之事,违者视情节严重给予过失处分直至终止劳动关系。

  第七条 宿舍属公共场所,现金及证件要随身携带,请锁好酒店配臵的贮衣柜,如有物品丢失,酒店可视情况协助调查,但不会负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严禁损坏消防设施,禁止在楼道及其它公共区域堆放杂物,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害他人生命及财产安全的物品。违者将按消防安全法规处理。

  第九条 为延长电器设备的使用寿命,正确操作使用酒店所配备的空调、电暖气及其他设备,达到节能效果,同时为了您的安全,严禁随意拆卸空调、电暖气,并注意合理调节室内温度。

  第十条 室内所配臵的电器设备上方及表面,严禁放臵物品,禁止用手和身体接触电器,防止水及其它液体进入电气设备内,以免发生短路,电器起火等安全事故。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生活秩序,培养学生讲文明、讲礼貌、守纪律,树 立起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团结同学,勤俭节约,爱护公物,遵守公 共秩序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生在宿舍内的日常行为,应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 守学校制定的有关宿舍管理规章制度,提倡团结友爱和集体主义,反 对自私自利和个人主义,尊重宿舍管理人员的劳动,服从管理,配合 工作,创造整治、优美、安静、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二章 学生宿舍管理机构  第三条 学生宿舍由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指导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由校领 导、学生处、后勤办、团委、各二级学院(系)、公寓管理部门及自管会组成,接受学校党委和 行政的统一领导,指导自管会开展工作。  第四条 学生宿舍实行楼长和管理员负责制,楼长从学生中采用招聘和选拔相 结合而产生,由学生主管部门作为学生干部聘用上岗,任期不超过两年, 负责宿舍楼内的卫生、治安、学风、文化建设及其它事宜,由学生评议、 工作人员打分考核  第五条 每层设层长一名,由楼长聘任,负责本楼层的卫生、治安、学风、文化建设等事宜,受楼长的直接领导。  第六条 各室设寝室长一名,负责本室安全防范,卫生值日等自律自控活动,由 室内住宿人员推荐产生,室内人员必须接受寝室长的领导  第七条 每栋宿舍楼设保洁员若干名,负责督促学生卫生清洁及公共部位的保洁 工作和垃圾的清运。  第八条 学生宿舍楼内的所有人员应该积极参加创建文明楼、层、室的活动。  第三章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节 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第九条 学生宿舍卫生要求  第一款 共同保持公用部位的卫生整洁  1、不向窗外和公用部位吐痰、倒水及乱扔瓜皮果壳、纸屑、烟头、 酒瓶等杂物  2、不得在墙上涂写、刻画和胡乱张贴  第二款 学生寝室的内务与卫生要求整齐、清洁和安全,并实行垃圾袋装化。 每月的第一周要进行一次大扫除,(上级检查除外)每天的值日生工 作由寝室长全面安排与监督;  第三款 宿舍卫生打扫工作除个人床面自己整理外,其余实行区域包干 制,包干区域的划分见附表:值日生表。包干区域人员的确定, 由寝室长负责组织寝室各成员协商解决;  第四款 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整体要求(评分细则详见附件一:评分标准):  1、门、窗地面整洁  (1)、门上不得有脚印、球印和积灰  (2)玻璃窗明亮干净,窗框上没有积灰  (3)地面拖扫干净,包括床底地面,不得有烟蒂、痰迹  (4)房门口、楼道地面不得有垃圾、积水  2、物品摆放整齐  (1)桌子按规定摆放,凳子放在桌子下面  (2)桌面、书架和行李床上的物品要摆放整齐  (3)洗漱用具放在统一位置  (4)床下鞋子的摆放、室内衣物的挂放要整齐  (5)被褥叠放整齐  (6)床上不乱扔杂物  (7)蚊帐统一挂放  3、无蛛网积灰  (1)天花板、四周墙壁无蛛网积灰  (2)日光灯、风扇上无蛛网积灰  (3)各类家具上无蛛网积灰  (4)床板下无蛛网积灰  4、阳台、卫生间  (1)阳台整洁,无杂物  (2)卫生间整洁,无异味,垃圾入袋  5、不违章用电和电器  (1)不私拉电线,电线不绕床  (2)床上无台灯  (3)不使用电炉、电饭锅、热得快等电热器具  (4)不使用蜡烛  6、维持家具和其它设施完好,创建文明环境  (1)不在门、家具和墙上涂写刻画  (2)不张贴有损身心健康的文章和图片  第五款 学生寝室卫生每周检查一次,成绩每周公布一次。  第六款 成绩突出者或违反以上规定者,依据《奖惩条例》奖优惩劣。  第十条 奖惩条例  第一款 宿舍卫生检查周汇总成绩评定连续五次为优的寝室获“卫生先进”流动 红旗一面。  第二款 卫生先进寝室和免检寝室在“文明寝室”评比中给予加分。  第三款 以学年为阶段,凡宿舍卫生检查周汇总成绩评定为不合格达三次者,取消其评定各类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资格。  第四款 对于卫生成绩一月不合格的宿舍, 第一次发出整改通知,第二次张榜警告,张榜警告时把寝室长、班干 部、党员的名单一并公布,第三次取消住宿资格。  第二节 学生宿舍水电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住宿学生应节约用水,安全用电。  第十二条 每个宿舍用水用电按每间宿舍的水表、电表实用数抄算,每月每人免 费用水3立方米,每间房免费用电30度,超支部分的水电费由室长按 时交到管理室。  第十三条 严禁私自拆动水电表,违者处以100—200元罚款,如有损坏照价赔 偿。  第十四条 严禁灯具私拉到床上,若二次劝告不听,除没收灯具外,另外给予校 纪处分,造成灾害事故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 学生宿舍使用电器除收放机、充电器、电脑、电视机外,其它电热器 具如电炉、电饭锅、电吹风、电热毯、电热棒(杯)等不得使用,违 者依本规定有关条例处理。  第三节 钥匙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学生宿舍安全,宿舍每人发放门锁钥匙一把(或壁柜钥匙一把),各楼宿舍管理室掌握一把,为严格管理,特制定以下办法:  第十六条 新生进校时,交付押金,登记注册,方可领取钥匙,同时每把铂匙收押金10元,并建立使用登记册,学生离校交还钥匙后退还押金。  第十七条 学生不准私自换门锁和私自配钥匙,由于管理不善,钥匙丢失要速报宿舍管理室,钥匙由管理室另配,并由遗失者付工本费,如不报而 导致宿舍失窃,由遗失钥匙者承担全部损失。  第十八条 学生毕业时要交还全部钥匙,如交的钥匙和所用锁不配套者每把钥匙 赔偿工本费五元。  第十九条 无特殊情况,宿舍管理室不外借备用钥匙,必须借用管理室钥匙时, 要凭本人证件登记,还钥匙时,归还证件。  第二十条 钥匙只借给本居室的人,非本宿舍同学一律不借。  第四节 学生宿舍治安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 学生宿舍楼设立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  第二十二条 为了学生的身体健康和保持充沛的精力投入学习,学生宿舍楼6:30 开门,24:00关门,学生24:00以后进入宿舍楼应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说明原因,二次以上或拒不出示证件而强行进入者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三条 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严禁留宿外来人员,违者视 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住宿资格等处罚。  第二十四条 住宿学生应妥善管理好自己的学习生活用品、贵重物品、现金及银行卡,不准将房门钥匙私借他人,不准私调门锁。  第二十五条 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学生宿舍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有害物品。  第二十六条 保持走廊及楼梯通畅,不准停放自行车和堆放杂乱物品。  第二十七条 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禁止乱扔玻璃瓶等杂物。  第二十八条 不准私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磁炉、电热壶、电热杯、酒精炉、煤油炉、取暖器、卡式炉,禁止使用蜡烛,焚烧废纸,乱丢烟蒂。  第二十九条 宿舍楼内禁止买卖经商,严禁酗酒、斗殴、搓麻将。  第三十条 严禁复制、传播、观看色情、淫秽出版物。  第三十一条 宿舍内住宿学生应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的安全卫生检查。  第三十二条 禁止高声播放收录机、吹奏乐器和高声喧哗、起哄,扰乱周围环境。  第三十三条 不得随便动用设在宿舍楼里的消防设施,损坏应照价赔偿。  第三十四条 携带大件贵重物品离楼,携带者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经值班人员查验后方可带出。  第三十五条 校外人员来访,须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由被访者带入会客。  第三十六条 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行政处分和赔偿。  第五节 假期学生留校住宿规定  第三十七条 寒暑假期间原则上不留学生住宿,确需留校住宿的外地同学,须经各二级学院、学生处批准,开出证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本宿舍楼的管理室登记,办理出入证,并交纳管理费。家住本市(含市郊)的同学寒暑假不安排住宿。  第三十八条 留校住宿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证出入指定宿舍。  第三十九条 为安全起见,留校学生采取相对集中原则住宿,不住宿的宿舍由学生宿 舍管理部门封门,此后,不得随便出入,遇有特殊情况,由本人书面申 请,经学生宿舍管理部门核实签字后由本宿舍楼的管理人员陪同入内。  第四十条 学生假期留校住宿,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十一条 住宿登记日期和其它事项详见本宿舍楼通知。  第六节 校“文明寝室”评比条例  第四十二条 “文明寝室”评比制度  1、校“文明寝室”的评比每学年进行一次,时间为11月份,毕业班学生不参加评选;  2、评比小组:各楼楼长和物业管理学生会宿舍负责人;  3、评比小组评选出“文明寝室”,学年末把名单递交学生宿舍管理 委员会审核批准。  第四十三条 “文明寝室”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积极向上;  2、寝室成员一学年每门课程均需及格(包括补考及格);  3、寝室成员年度内无违反校纪校规而受警告者 ;  4、寝室成员无严重违反学生宿舍各项管理制度 ;  5、寝室无火灾和重大伤亡事故;  第四十四条 评比项目  1、评比标准  (1)地面、墙面3分:地面清洁,无烟头、纸屑、痰迹墙面无蛛网 积灰,无乱涂写刻画,无乱张贴;  (2)床铺,被褥4分:被褥叠放整齐,朝向一致,床单、枕巾干净平整,无乱放杂物;  (3)物品摆放4分:桌凳按标准摆放,洗漱用具、书籍、箱子 等物品摆放整齐;  (4)门窗玻璃、灯具3分:  (5)阳台、卫生间4分:阳台整洁,无乱堆放杂物,卫生间无异昧积垢;  (6)文化氛围,整体形象2分:  2、加分因素(上限10分)  (1)一月全优寝室加1分,“卫生先进”寝室加2分;  (2)寝室成员有积极参予学生宿舍管理活动,积极配合楼长、层长工作的寝室加0.5分一1分;  (3)工作出色的楼长、层长所在的寝室加1分。  3、扣分因素  (1)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检查周汇总成绩,有一次不合格扣O.5分,有二次扣1分,有三次扣1.5分,以此类推;  (2)寝室成员有不遵守宿舍作息制度晚归者,有一个扣O.5分;  (3)平时有使用违章电器、私拉电线者扣1——2分。  第四十五条 奖励方式  1、给予“文明寝室”物质奖励,并贴上“文明寝室”标志;  2、“文明寝室”成员在评奖学金时加分。  第七节 学生办理离校手续  第四十六条 各宿舍凡有损坏的公共财产,要及时报告修理,须交维修费的要一次交清,否则不予修理或修理后从押金中扣除。  第四十七条 毕业班的学生要在学校规定离校日的前三天内全部办理完手续并离校。  第四十八条 学生毕业或中途因故离校,有关部门应事先通知公寓服务中心,由管理员验收宿舍及家具,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离校手续。  第四十九条 学生离校前要清点好各自的物品,待有关人员按宿舍设备清单检查验收, 清查无误,完好无损后,方可发还押金。如有丢失损坏,按物品管理办法,照价赔偿。收还钥匙后,退还押金。如家具用品的登记号与卡片不符,按丢失处理。  第五十条 办完离校手续后,在三天内离校,如仍滞留在原宿舍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一条 室内人员有先后走的,查验后的宿舍物品即由后走者保管。  第五十二条 宿舍内的公共财产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第五十三条 在校期间,如有应缴款项而未缴清的,离校时必需全部交清,如拒 不缴款或以任何理由拖延者,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第五十四条 家具及物品验收合格者,由管理人员在离校通知书上盖章后,方可发给学生报到证或毕业证等。  第五十五条 提前办理离校手续,按照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的通知进行。  第五十六条 学生公寓服务中心最后办理离校手续,学生离校前经宿舍管理人员验收盖章后,在三天内持离校通知书到有关部门领取派遣证。  第五十七条 本规定由学生公寓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要一份简明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以下内容谨供参考: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1、为使员工宿舍管理保持良好秩序,以保证住宿职工正常休息和身心健康,特制订本制度。

2、 员工收到《宿舍分配通知单》,应于限期内入住(搬入),逾期未执行者,视同弃权。

3、 自觉爱惜使用建筑物、附属水电及安全设备和各种家具以及房间内的一切公司物品,不得自行改装、拆卸或维修,更不得损坏。

若因物品损坏或工作失误造成的罚款无法明确责任人的,由本舍人员共同承担平均分摊。

确需维修或更改的应报人事部审批后由人事部统一安排。

4、 入住者在宿舍内举行活动时必须事先将有关安排报告给宿舍管理员。

5、 入住者必须注意节约水电,注意安全。

人人做到及时关闭水源、电源且相互监督。

遵守公共道德,维护生活秩序。

6、 不得在室内从事麻将、赌博、吸烟、酗酒、偷窃、打架、吵架、喧哗等行为及进行商业活动。

7、入住者不得在楼梯、走廊、出入口、过道等公共区域堆放杂物。

8、宿舍卫生由舍长安排轮流值日。

9、晚11时后应停止一切娱乐(如打牌、唱歌、听收音机、聊天等)活动,非本舍人员不得继续逗留,以免影响本舍人员休息。

10、 不得在室内存放易燃物品,不得在宿舍内吸烟,应在卫生间内或在指定吸烟区内吸烟。

11、任何人必须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管理、安排、监督。

12、上班时,必需锁门,以保证财产安全。

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床位。

13、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动用他人物品,带他人入住,若有来访,必需经人事部批准,否则按偷窃论处。

不得在墙上乱涂乱画、张贴、雕刻等。

不得在室内传播黄色书刊、杂志等。

14、离职人员办理完离职手续后,当日随即搬出宿舍,并且通过宿舍管理员办理退房手续,否则一切损失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15、保持室内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日常用品摆放整齐,不准往窗外丢杂物。

16、员工分配的钥匙只准本人使用,不得私配或转借他人,严禁把钥匙借给非公司人员(自己的亲戚或朋友)使用。

17、员工应互相团结、互勉互助,不准拉帮结派,无事生非。

18、宿舍内安全设备、水电设施、家具、工具无法正常使用,舍长应及时报告人事部派人修缮,若不及时报告出现的损失或事故由该舍员工承担。

员工擅自维修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自行承担。

人为损坏物品的费用由损坏人承担(另作罚款处理),若无法明确责任,则由全舍员工共同承担。

19、不定时由电工对所有宿舍进行水电设施、家具、线路等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保养维护。

发现私接线路等违章行为时立即予以纠正,并及时上报人事部处理。

若隐瞒不报者经查实后果由电工承担。

20、每月1日、15日由人事部组织进行宿舍卫生大检查和评比,并将评选结果张榜公布。

21、 不得(逢年过节)在舍内燃放烟花、爆竹。

22、 宿舍内男女不得混居,一经发现或查出将严肃处理。

(开除和经济罚款) 23、 宿舍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宿舍教育员工共同自觉遵守各项管理条例,共同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共同努力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24、 违背以上规定者按情节轻重给予5—200元的罚款,赔偿另计,严重者可同时给予行政处分(解雇、开除等)。

25、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